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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市场禁入决

作者: U乐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市场禁入决

  姚国平,男,1965年2月出生,银河集团股东(持有银河集团18。64%股权),时任银河集团总裁,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箭道巷。朱洪彬,男,1964年9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长、总司理,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平易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我局对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拜访、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做出市场禁入的现实、来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当事人天成控股提交了《关于对部门人员的惩罚调整请求》(以下简称《惩罚调整请求》),未要求听证;当事人潘琦、姚国平、王国生、朱洪彬未陈述,未要求听证;当事人黄巨芳、马滨岚提交了书面陈述材料,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查询拜访、审理终结。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天成控股及其子公司共计8次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供给对外告贷、贸易承兑汇票承兑连带义务、金质押告贷,累计联系关系发生额49,183万元,此中2017年、2018年、2019年联系关系发生额别离为41,600万元、5,633万元、1,950万元,别离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07%、4。9%、1。6%。2021年4月30日,天成控股通知布告披露“截止本通知布告日,控股股东违规余额11,180万元”。前述联系关系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法则(2014年修订、2018年修订、2019年修订)》第10。2。6条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法式;也未按《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2号——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6年修订、2017年修订)》第四十、四十一条,《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3号——半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6年修订、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三十九条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法则(2014年修订、2018年修订、2019年修订)》第9。11、9。14、10。2。6条的,及时履行姑且演讲披露权利和正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2017年3月至2019年,天成控股及其子公司间接(或间接)向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划转资金13,576。3万元、代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债权或利钱8,916。1万元、对外告贷19,000万元间接供银河集团利用、履行为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连带义务被法院强制划转资金5,441。02万元,非运营性资金占用合计46,933。42万元。按年度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发生额别离为20,000万元、20,492。35万元、6,441。07万元,别离占上一年度天成控股经审计净资产的17。34%、17。83%、5。28%。2021年4月30日,天成控股通知布告披露“截止本通知布告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31,050。08万元”。前述联系关系方非运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2号——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6年修订、2017年修订)》第三十一、四十条,《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3号——半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6年修订、2017年修订)》第三十八条,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法则(2014年修订、2018年修订、2019年修订)》第10。2。4、10。2。5、10。2。9、10。2。10条的,及时履行姑且演讲披露权利和正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2018年上半年,天成控股发生诉讼事项2起,涉诉金额合计13,345万元,此中自2018年3月28日知悉“李振涛向法院告状,请求判决天成控股等还告贷本金9,000万元”起,天成控股持续未披露涉诉金额占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跨越10%。天成控股2018年全年发生诉讼、仲裁事项15起,涉诉金额合计56,438。67万元,占比来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跨越49。12%。前述诉讼、仲裁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以及《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法则(2014年修订、2018年修订、2019年修订)》第11。1。1、11。1。2、11。1。5条的,及时履行姑且演讲披露权利;未按《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3号——半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别离正在2018年半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前述2告状讼事项(涉诉金额13,345万元)和1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1,000万元);未按《公开辟行证券的公司消息披露内容取格局原则第2号——年度演讲的内容取格局(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的,正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前述2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3,228。33万元)。以上现实,有天成控股和银河集团相关书面环境申明、财政凭证、相关人员扣问、相关和谈、相关银行账户流水、天成控股相关通知布告、相关司法文书等证明,脚以认定。天成控股未按披露前述“为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违规”“银河集团及其联系关系方非运营性资金占用”“严沉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条和《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的,形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第一款的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银河集团做为控股股东,正在“天成控股为人的银河集团对外告贷合同或和谈”上签章,正在“以天成控股表面向第三方告贷供其利用的《告贷及和谈》”等文件材料上签章并现实利用告贷,向天成控股拆借资金、要求天成控股代偿债权等,知悉前述未按披露的违规、非运营性资金占用及部门严沉诉讼、仲裁事项,形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第三款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消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潘琦做为银河集团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长,天成控股现实节制人,正在“天成控股为人的银河集团对外告贷合同”“以天成控股表面向第三方告贷供银河集团利用的《告贷及和谈》”等文件材料上签章或签名,筹谋、组织实施了天成控股违规、非运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且未奉告上市公司,知悉天成控股未按披露的相关严沉诉讼、仲裁事项;潘琦做为天成控股现实节制人并曾持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知悉并负有共同天成控股履行其规范运做和消息披露的权利,形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第三款的现实节制人上市公司消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潘琦2010年以来被我会行政惩罚3次、采纳市场禁入办法2次。姚国平(银河集团股东之一)2005年至2019年7月任银河集团总裁,正在潘琦授权下办理银河集团及节制的上市公司,筹谋、组织实施了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告贷供给”“向第三方告贷供银河集团利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债权”等事项,知悉前述未按披露的违规、非运营性资金占用及部门严沉诉讼、仲裁事项,形成银河集团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间接担任的从管人员。姚国平2011年以来被我会行政惩罚2次、采纳市场禁入办法1次。王国生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天成控股董事长,具体实施了任职期间的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告贷供给违规”“向第三方告贷供银河集团利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债权等非运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做为消息披露次要义务人,未勤奋尽职督促天成控股实正在、精确、及时进行消息披露,正在审议天成控股2017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签榜书面确认看法,是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间接担任的从管人员。朱洪彬2017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天成控股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兼任总司理),具体实施了任职期间的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告贷供给违规”“向第三方告贷供银河集团利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债权等非运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知悉前述未按披露的严沉诉讼、仲裁事项;做为消息披露次要义务人,未勤奋尽职督促天成控股实正在、精确、及时进行消息披露,正在审议天成控股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签榜书面确认看法,是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间接担任的从管人员。黄巨芳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天成控股董事、副总司理(2017年12月起兼任财政总监),参取实施了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向上海诺永20,000万元信任贷款违规供给”事项,正在兼任财政总监期间的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债权等”非运营性资金占用往来财政凭证上签字,未勤奋尽职督促天成控股实正在、精确、及时进行消息披露,正在审议天成控股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签榜书面确认看法,是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间接担任的从管人员。马滨岚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天成控股财政总监,参取实施了2项天成控股向第三方告贷供银河集团利用事项,正在任职期间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债权等非运营性资金占用”往来财政凭证上签字,未勤奋尽职督促天成控股实正在、精确、及时进行消息披露,对天成控股2017年半年报签榜书面确认看法,是天成控股消息披露违法行为间接担任的从管人员。姚国平、朱洪彬、黄巨芳、马滨岚违法情节严沉,形成《证券市场禁入》(证监会令第115号)第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景象。此中潘琦做为天成控股现实节制人,姚国平做为天成控股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时任总裁,上市公司处置违法行为,行为恶劣、严沉证券市场次序。当事人黄巨芳、马滨岚书面陈述材料和天成控股《惩罚调整请求》提出的具体看法及我局的复核环境已正在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惩罚决定书〔2021〕1号中载明。按照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取社会风险程度,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和《证券市场禁入》(证监会令第115号)第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五条的,我局决定!局颁布发表决定之日起,当事人正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正在原机构处置证券营业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办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正在其他任何机构中处置证券营业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办理人员职务。当事人若是对本决定不服,可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间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遏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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